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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杨运红
“衷心感谢检察官为我追回损失,没想到被骗的钱还能如数追回!”近日,湖北大冶市检察院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礼物,诈骗案件被害人罗某某把一面写着“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了该院承办检察官汪雪峰手中。
当事人送来锦旗(通讯员供图)
原来,今年5月5日,犯罪嫌疑人唐某某窜至大冶市某乡镇被害人罗某某家中,谎称手里有自己从贵州山中挖掘的金条、银圆,可以低价出售。信以为真的罗某某当即拿出自己省吃俭用存下来的数千元,从唐某某手中购买了10块假银圆、1块假金砖和2块假金条,后被家属得知后报警。
“其实这些假黄金、假银圆都是犯罪嫌疑人在湖南一居民作坊中购买的,假金条售价20元一个,假银圆售价1.5元一个。”汪雪峰介绍。
6月中旬,该案移送大冶市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实施诈骗行为的唐某某虽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但80岁的罗某某被骗钱款尚未追回,如果简单办案,将犯罪嫌疑人一诉了之,被害人的损失很可能将无法挽回。”汪雪峰介绍,为了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审查期间,检察官一方面与罗某某沟通,了解他的损失、诉求,另一方面与唐某某的家属取得联系,耐心释法说理。经过检察官耐心细致工作,唐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并赔偿被害人损失。最终,由唐某某家属代其赔偿被害人罗某某损失,并取得罗某某谅解。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这么短的时间就把被骗的钱追回来了,真的很意外。”拿到退还的被骗钱款,罗某某分外惊喜,于是专程送锦旗到检察院当面表示感谢。
“这面锦旗是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可和肯定。”大冶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易娜表示,该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把追赃挽损工作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强化“温情执法”的检察担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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