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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人民网-辽宁频道
人民网沈阳4月10日电 (邱宇哲)4月10日,闫先生打开大连市公积金的微信公众号,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和离职证明,一个小时之后,公积金就提取到了银行卡上。闫先生激动地说:“感谢大连公积金,感谢领导留言板,真是帮了我大忙了。”
今年年初,闫先生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之前大连打工,离职后回到洛阳老家工作,需要用钱,想取出住房公积金,发现公积金被封存半年多了,无法提取。
留言截图
2月8日,大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这条留言后,立即与该网友取得联系。核实情况后,大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回复该网友:为解决外地户籍职工离职返乡提取公积金问题,已拟订《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在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将正式发布实施。
三天前,大连市公积金正式发布包含解决外地户籍职工离职返乡提取问题等一系列措施。方案调整为非本市户籍缴存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申请销户提取。符合条件的职工可通过微信、网厅等线上渠道办理,无需返回大连。
与该条方案同时落地的还有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20万元,不受“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贷款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15倍”限制;首套房贷款,房屋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价值的20%;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调整后首付款比例不再区分贷款房屋类型;将二手房“贷款期限与抵押房屋房龄之和不得超过40年”延长至“不超过50年”,意味着房龄20年以内的二手房,可以享受和新房一样的贷款年限,有效减轻购房者的还贷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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